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人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函证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