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80亿-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亏损13亿-15亿元。
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8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亏损约17.83亿元。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36.0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094.23万元。
2020年12月11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及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公司重整工作债权申报与审核工作的进展(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为保持财务谨慎性原则,管理人、公司财务部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重整过程中涉及的对外担保损失、债务逾期计提违约金等事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2、坏账及对外担保损失:……公司2020年需计提坏帐准备及对外担保损失约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7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约减少5.2亿元。”
“2、坏账及对外担保损失:……公司2020年需计提坏帐准备及对外担保损失约7.3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97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约减少6.26亿元。”
“……本期因债务逾期需计提违约金约6.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约减少3.4亿元。”
“……随着公司重整工作进行,债权申报工作已接近尾声,根据目前债权人申报债权情况初步测算,本期因债务逾期需计提违约金约9.2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96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约减少6.15亿元。”
(一)2020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因公司及5家子公司目前尚处于重整阶段,可能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2020年12月11日,法院作出(2020)豫01破申112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豫01破申112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郑州市丰华碳素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第十三章退市与风险警示”“第四节规范类强制退市”第 13.4.1条第(七)项相关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国家法律规定重整时间为6个月,到期后可延长3个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管理人的工作,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力争提早完成。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坚持谨慎性原则,保障业绩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管理人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公司本次业绩预盈主要是由于公司电解铝产能转移项目投产后利润提升及司法重整期间财务费用减少影响所致。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32.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18.6亿元。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75亿元左右。
3、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45亿元左右。
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铝业”)及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林丰”)共实现电解铝产量约11.86万吨,产能利用率恢复为约94.85%,主要原因为:广元林丰产能转移项目于2020年5月及7月投产转固后,其电解铝生产用电为绿色清洁水电,且其生产工序已实现超低排放,符合国家“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新要求,有效减少了广元林丰产能转移前采暖季限产对其电解铝业务的影响。
本期公司持续加大铝精深加工产品全球市场开发及布局,实现铝精深加工产品销量约11.19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约72.29%,影响收入增加约9亿元。
受市场因素影响,本期长江铝价稳中有升,较去年同期上涨约2963元/吨。公司借助行业有利时机,依托能源成本优势,本期中孚铝业及广元林丰实现营业毛利约4.3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4.47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约1.6亿元。参股公司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实现利润总额约1.45亿元,增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0.33亿元。
本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入司法重整后依法暂停计提利息影响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约1.52亿元,增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1.12亿元。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管理人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已于2020年12月11日裁定受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实业”或“公司”)司法重整,并指定中孚实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详见中孚实业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司法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重整进展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管理人自2020年12月11日法院发布公告之日起,正式启动公司债权申报登记和审查工作,截至2021年4月7日,已有567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总金额约人民币167.67亿元。
(二)中孚实业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法院主持,已于2021年2月7日上午9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1-009号公告)。
(三)审计、评估工作正有序进行,管理人将继续做好审计、评估的推进工作,督促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及时向管理人提交相关工作成果。
(四)中孚实业重整案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目前,管理人、公司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正密切沟通协商,积极推进公司重整进程。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工作进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保护债权人、中小股东和广大职工的合法利益。
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三章退市与风险警示”“第四节规范类强制退市”第13.4.1条第(七)项相关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三章退市与风险警示”“第四节规范类强制退市”第13.4.14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重整失败,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管理人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产能转移项目一工段12.5万吨于2020年5月投产转固,二工段12.5万吨于2020年7月投产转固。
2020年,公司持续加大铝精深加工产品全球市场开发及布局,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铝精深加工目标产品易拉罐罐料、高档双零铝箔毛料的终端产品广泛应用于易拉罐、利乐包、无菌包等快速消费品包装领域;高性能铝合金板材主要用于汽车车身、内饰、油箱等汽车轻量化领域。
(1)采矿权减值:由于近年来煤价持续下跌,且子公司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煤矿受政策性停产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生产,使得采矿权存在减值迹象,因此公司需计提采矿权减值5.8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约减少1.6亿元。
(2)坏账及对外担保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需计提坏帐准备及对外担保损失约7.3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97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约减少6.26亿元。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和公司债务负担较重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债务出现违约,同时前期债务风险化解过程中已达成的部分和解协议也未能按期履行。随着公司重整工作进行,债权申报工作已接近尾声,根据目前债权人申报债权情况初步测算,本期因债务逾期需计提违约金约9.2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96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约减少6.15亿元。
本年资产处置收益0.08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0.13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6亿元。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但本报告所载2020年度财务数据和指标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